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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第六章

 

  1. 現在你必看見。神在此重申應許,這應許比上一次更進一步。法老雖然一直不肯讓他們離開他的地,現在不但必須放他們走,更要「趕」他們出去。這動詞似乎令人回想摩西被「趕逐」到米甸,又可能和他兒子革舜的名字構成雙關語(出二22)。

{\Section:TopicID=150}213. 神重新呼召

  部分學者認為這是摩西起初蒙召的另一個記錄。但此處經文,肯定十分符合摩西在最感受到失敗打擊之時,蒙神再次鼓勵並予以保證。

  2. 我是耶和華。這句響亮的宣告是這段說話的開首和末尾(8節),作用是保證內容的實在。

  3. 我……顯現。本節確定列祖對神的經歷和摩西所經歷的一樣真實。它又否定了某些現代學者的看法,肯定亞伯拉罕、以撒、雅各所崇拜的是同一位神。並且更將列祖所崇拜的神,認同為摩西在西乃山所經歷的神。這是了解摩西所得啟示的基礎。

  全能的神,(~e{l s%adday,「伊勒沙代」)亞米沙代(民一12)與亞米伊勒(民十三12,和合本作「亞米利」)等古代人名同時存在,獨立證明了族長時代的人,的確有用這名字或稱號來稱呼神的習慣。這名除了詩歌故意擬古之時運用以外,後世已經無人使用,故其含義今已佚失。正統猶太教後來譯之為「完全自足的那位」(the all-sufficient One),但在語言學上這是行不通的。這名似乎是古美索不達米亞對神的稱號,字根和「山」有關。正如古時也經常用「磐石」來稱呼神(申三十二4),磐石可能代表穩固,又是平安之處的象徵。列祖來自美索不達米亞,使用這種語言「化石」,並不足為奇。

  至於我名耶和華他們未曾知道。這句話似乎清楚聲明,列祖並沒有使用耶和華一名作為神的稱號。事實上摩西之前,以色列人名字中沒有 YAH「亞」或 YO「約」的成分(兩者皆是 YHWH「耶和華」的簡稱),也證明了這點(本章20節摩西母親約基別的名字,可能是惟一的例外;請參該節的註釋{\LinkToBook:TopicID=151,Name= 1427. 有關族譜的加插材料\cs16})。摩西之後的一代,這些名字只逐漸出現;~e{l「伊勒」(即「神」)繼續有人使用,可能不過是在宗教上的保守行為而已。嫩的兒子何西阿就是一個例子,摩西故意將他改名為約書亞,使他的名字包含新名「耶和華」(民十三16)。自此以後,這類名字在舊約中越來越普遍,證實了引進新稱號的日期。然而以上理論若是事實的話,創世記二章5節以後,「耶和華」一名多次單獨出現,又多次與比較普通的名字「伊羅欣」連用,又怎麼解釋呢?再者,創世記四章26節明言,耶和華之名首次使用,是在原始的以挪士時代,又有什麼意思?第一個問題並不嚴重:述說較早期故事之時用上了較後期的名字,是很自然的事。實際上這名字即使是故意使用,亦可視為確認早時所崇拜的神,就是向摩西啟示的神(至於兩個名字合起來可能有什麼解釋,請參海厄特,80頁)。聖經批判學通常把五經的材料分為 JE 等所謂「來源」。這做法的基本信念是一個傳統的記錄者(J),雖然明知擬古,還是喜用後期「專有」的名字;另一個記錄者(E)則一貫使用較早期的「普通」名字。即使是最偏激的批判家,也不得不承認 J E 都不會不認識後期的名字,因為依照該派的理論,兩人都是在摩西以後多年才出生。創世記四章26節的問題則比較重要:它似乎是說人類在塞特和以挪士的原始時代,已經開始「求告耶和華的名」。這句話若非是證明了這名很早期便已為人知,以色列人卻不知道(以挪士的後裔只有一小部分是以色列人);便是含有「祈禱」這個較晚期而普通的意義(詩一一六17)。若是後者,則本節不過將已知是歷史悠久之有系統崇拜的起源,歸於塞特和以挪士的時代。(至於早期亞摩利人可能使用類似的聖名,以及和以色列的關係,請參看海厄特,79頁。)

  4. 我與他們堅定所立的約。神在創世記十七章18節中,應許將迦南地賜給亞伯拉罕。「堅定」大概是指這個起初是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。然而它若是指神現時要藉摩西為以色列所作的事,也是不難想像的。以色列得以在迦南居住,聖經一貫都看作是對亞伯拉罕應許的成就(創十五18)。而迦南人被驅逐,則被視為神對他們惡行的審判;請參創世記十五章16節。

  5. 我也記念我的約。今後神每次的「拯救作為」,都被視作祂「記念」這個祂起先自願受其約束的關係。「記念」(或作「憶起」)並不表示神曾經忘記,希伯來人喜用擬人法來形容神。而我們以為是形容情感的字眼,經常都用來形容行為而非情感(「愛」和「恨」就是一對好例子)。因此「記念我的約」就等於是做出可以看為是成就該盟約之中應許的行為。

  6. 我要救贖,直譯是「我要作救贖的親屬」(go{~e{l,或譯救贖主、至近的親屬、報血仇的)。波阿斯向路得的作為就是救贖的最佳例子(得四)。律法規定請參看利未記二十五章25節。基於這些理由,德萊維提出,「救贖」的動詞(ga{~al)可以譯作「按權利收復」或「報仇」。這字和動詞 pa{d[a^h「贖、代贖、贖身、救贖」的分別,在於 ga{~al 表示救贖者和被贖的人有親密的關係,因而更合乎盟約之神的身分。

  7. 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。這句話是盟約所帶來之相互關係最清楚的宣告之一。描述神和以色列正式立約的十九章56節,進一步闡明這話的意思。是救你們脫離……的。這是以色列偉大信仰宣言的第一句,在十誡的引言中最顯而易見(出二十2)。以色列在逐漸經歷神之時,便能在宣言中逐漸加插「條款」。然而這個最基本的「條款」,一直貫徹以色列的歷史不變。

  9. 只是他們……不肯聽。人性就是這樣。雖然經過神再度任命之後,摩西顯然恢復了自信,以色列(一朝被蛇咬,十年怕井繩)卻不肯再次聽從。愁煩,譯作「不耐煩」、「惱怒」更佳;他們認為摩西辜負了他們的信任。

  12. 法老怎肯聽。連同胞也不肯聽從,令摩西深感無力。要澀於言辭的他,再次去捋法老的虎鬚,難怪他遲疑不決。未受割禮的嘴脣,(和合本作「拙口笨舌」)可能暗指他在旅途中兒子受割禮的不可思議的經歷(出四2426)。他的身體當然是受過割禮、奉獻給神使用了;但如果他自己的同胞也對他充耳不聞,他的嘴脣又能怎樣呢?

{\Section:TopicID=151}1427. 有關族譜的加插材料

  故事在28節繼續。敘事者在此筆鋒一轉,詳述摩西和亞倫的身分。希伯來人說明身分的方法是列出家世,本段就從家譜最長的流便說起,一一記述各支派的譜系,直到要討論的利未支派為止,之後的支派從略。暗蘭又在利未支派之內孤立出來,然後列出他兒子亞倫和摩西(照聖經傳統依長幼次序)。餘下家譜主要討論亞倫的子孫,以祭司為重點,特別是三子以利亞撒(拿答和亞比戶都死了;利十13),又提出非尼哈出生。這是以色列祭司家族的正統譜系,可見於民數記二十五章1013節。本段節錄自一個更大的文獻;參民數記二十六章。

  16. 米拉利,這一名可能是埃及語。不曉得什麼原因,這種名字在利未支派十分常見。埃及語名字的例子包括了摩西和普鐵(25節)。非尼哈最是明顯,他名字的意思是「古實人、黑人」。從前異族通婚可能十分普遍(創四十一45)。

  20. 暗蘭,娶了自己的姑母。這種婚姻為摩西律法所禁(利十八1213),因此這細節不可能是後人偽作。其他早期的「過犯」包括了亞伯拉罕和同父異母的妹妹結婚。約基別,究竟這名的第一個音節(Yo{)是否耶和華名字的簡稱(如:約書亞),引起了很多爭論。若然,部分學者便有理由聲稱,這表示在以色列使用這名字以前,摩西的家族已經知道耶和華一名(以此作為本族對神的稱號),並且用以稱呼神了。這似乎很不可能,儘管有不少不可靠的證據,卻沒有可靠的理由,證明從前在以色列之外有人使用這個名字。即使只有哥轄家族才知道這名字,這名也不應只是用此一次。和合本的讀法若是對的話(這也是馬索拉經文的讀法),這名(yo^k[eb[ed[)的意思便是「耶和華是榮耀」(參較 ~i^-k[a{b[o^d[ 以迦博,即「沒有榮耀」)。但更佳的讀法可能是 yak[bi{d[「雅赫比德」,意思是「願祂加榮(沒有說出名字的神)」;這樣一來,耶和華之名便不在這名字之內了。基於第三身單數動詞的名字,在以色列是很普通的人名模式,雅各和以實瑪利的名字都是這樣。亞倫和摩西,所有家譜都將他們列在利未之後第四代。這可能沒有什麼大不了,跳代在希伯來族譜中是很常見的事;對稱是原因之一(基督的家譜顯然是個例子,太一)。然而若照字面解釋「四代」,以色列人在埃及的日子便不能超過一個世紀,而創世記十五章13節的「四百年」,便必須約為「四代」了。

{\Section:TopicID=152}28∼七7. 神重新呼召

  29. 耶和華……對摩西說話。敘述因族譜中斷一下後,在本節恢復。神的說話再次以「我是耶和華」開始,這話不但是命令或應許的憑據和保證,更為理由和本質提供解釋(如,利十九18:「要愛人如己,我是耶和華」)。──《丁道爾聖經註釋》